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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教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论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核心任务,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深刻理解、认真对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人民满意是教育事业的最高要求,又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标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落实好“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要求,为各行各业教育需求服务。三是要落实教育“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政法司工作,要以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和困难,要以改革突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障碍,要以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制度。 

一是要加强政策研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我们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教育工作新目标任务,加强对教育宏观政策、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一要做好教育宏观政策研究。要加强对十八大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教育部分内容的研究和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十八大的一些新的提法、新的观点和要求的研究分析,为党组提出决策参考。二要做好教育形势和教育热点问题分析。在汇总整理部内司局工作动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做好趋势分析判断,并适时就一些重大综合性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三要做好综合会议、综合文稿筹备起草和综合材料上报工作。要认真筹备好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按照中央和党组的要求,完成重大活动和会议文稿任务,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教育部分稿件以及质询稿件起草工作,认真做好报送中办、国办的各类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或会议上正确反映教育的呼声和意愿。四要做好有关部门政策服务工作。要按照中央领导指示,主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就部队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部队园校工作提出政策意见。要按照部领导指示,与全国妇联就当前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立法意见和政策措施。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与全国总工会共同推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要深化改革创新,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扫除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改革方案要顶层设计,改革部署要大处布局,改革推进要具体落实,关键是在深度上做文章,要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变化、感受到发展,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改革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做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实地调研、国际比较、资料政策梳理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办学自主权调研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的政策建议。下一步,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尽早上报。同时,探索制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二是要推进高校章程建设。《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出台后,确定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为章程制定试点校,举办了4期700多个高校1500多人参加章程专题培训班。下一步,要加快推进直属高校章程预报预审工作,目前已有中国人民大学、东华大学提出了核准报告,正在征求各司局意见,力争尽快在明年3月前核准部分高校章程。三是要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推进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体制改革实践,认真总结各地教育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实践,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是要推进法制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稳定长效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当前教育的法制工作面临新情况,要重视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立法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通过法制完善制度建设,教育政策法规工作要为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要做到社会有呼声、法制有行动。当前教育立法项目多、时间紧,难点多、任务重。因此,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为此,法制工作要突出“四个同步”。第一个同步是多个法律项目同步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同步进行。要做好“六修五立”工作,推动一揽子教育法律修订、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同时启动有关立法项目,推动终身学习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加强部门规章建设,前两天已经发布《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我们还将尽快发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第二个同步是立法调研、立法论证和立法方案同步进行。边调研、边起草、边论证、边征求意见,重大政策出台前要上网征求意见,推动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在立法的同时推进政策文件制定,以应急需,目前已就家庭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和全国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相关政策制定。第三个同步是中央立法和推动地方立法同步进行。推动地方加快完善教育法规和规章,构建政策法规信息平台,加强对地方教育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第四个同步是立法、普法和执法三位一体同步进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启动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网站建设工作,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明年3月份前,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加强教育普法的文件。尽早出台《依法治校纲要》,全面部署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有关行政审批的下放、取消以及与之有关的规章修订、文件清理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救济机制,制定《教师申诉办法》。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引导地方积极开展试点,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队伍,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执行力。 

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财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 学校代码:10456第五条 学校地址: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对各投档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征集。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不设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 普通类实行“专业(类)+高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

第十四条 普通类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在校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在院校专业组内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普通类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安排专业(类)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专业(类)对相关科目要求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科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

第二十八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专线:0531-88525423 88596191

传 真:0531-81793555

招生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0531-82911247

专题网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某协会章程模板

大学社团章程(一):

第一章:总则

(一)名称

本社团全称“________”,简称“________”。

(二)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________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工委、学工办、社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学校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社团宗旨

展示青春,进取进取,努力钻研,开拓创新,多彩生活。

(四)社团口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会员

(一)凡取得________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本社团工作提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4、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三)会员的基本义务:热爱社团,进取参与,认真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四)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进取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一) 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1、社团的首脑部门,主持社团日常工作。

2、社联团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社团重大事宜

3、负责统筹决策,协调协调与其他社团的关系

4、负责各社团各项重大工作的宏观指导及调动。

5、负责分配及督导社团各部门的工作,监督社团各部门的工作。

6、评选下届社团负责人所设部门如下

(二)办公室:

1、社团成员注册、备案等日常管理。

2、社团内部档案管理。

3、社团各部例会记录及办公室物品管理及自身建设。

4、社团文件通知的起草、整理、收发、备案工作及各社团上交资料的管理。

5、学期末工作总结。

6、社团换届时的资料及财产设备移交

7、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

8、负责对社团成员及社团干部的考评和奖惩工作。

9、辅助主席团指导各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及人事制度建设工作。

(三)宣传部:

1、进取协助上级宣传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2、完成社团内部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社团的宣传工作。

3、配合辅助社团工作及成果的宣传工作。

4、大力拓展社团自身宣传,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5、负责社团宣传板的外借调配及催还工作,掌管社联各项宣传物品。

第四章:社团经费来源

本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入会所缴纳的会费及外联部所拉赞助,会费的收取遵循服务于社员的原则,用于正当途径,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公开账目。

第五章: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员考勤制度说明:

1、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景后,交办公室记录。

2、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3、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档。

(二)奖罚、缺席说明:

1、对工作进取主动,职责心强且具有必须的专业本事者,可视情景重点培养。

2、惩罚制度,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协会章程不服从的会员能够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会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所有。

(四)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哈工大教务处官网入口地址

哈工大教务处官网入口地址:

8月31日,暑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校党委书记王树权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周玉作工作报告。

王树权在讲话中对学校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上半年全校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四个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取得长足进步。哈工大“八百壮士”的感人事迹被中央媒体广泛报道,刘永坦院士被授予“工信楷模”荣誉称号,刘永坦院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校内外引起热烈反响,刘永坦院士及其团队成为工信部党组、黑龙江省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正面典型。

王树权在讲话中对下一步工作提出5点具体要求。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加大学习力度,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深、学细、学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下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完成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用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一总要求,把主题教育牢牢抓在手上,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勇于担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全面推动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育人育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迎百年,创一流”,致敬历史,谋划未来。建校百年是学校创建一流大学进程中的重要节点,是沉淀哈工大传统、展示哈工大形象、凝聚哈工大力量的重要契机。要借此机会认真总结过去,致敬百年历史,谋划展望未来,加快凝聚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强大力量,努力成为立足航天、服务国防、扎根中国大地创办世界一流的“领跑者”,培养更多潜心科学研究、倾心创新创业的拔尖创新人才,使哈工大成为百年名校、百年强校。四是要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要时刻对照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中提出的近期、中期及远期建设目标,特别是2020年各项具体指标自查、自检、自警、自励,要时刻把建设“******、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百年强校”这一办学目标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坐标和核心牵引,强谋划布局、重考核激励、抓落实落地,务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扎实业绩接受检验。五是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引领激励全校师生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焕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王树权在讲话中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面对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在担当作为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在破解难题中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和创新举措,切实强化“有旗必扛,有标必夺”的担当精神,做到早谋划、善谋划、多谋事、善谋事,努力做出与哈工大发展地位相适应、与哈工大精神传统相适应的成果和业绩。二是希望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坚定办学自信。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思想政治建设、管理工作等很多方面都走在了全国高校前列,稳定了一支骨干队伍,涌现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得到了国家和省市的高度重视,为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和平台。今天的哈工大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有信心、有能力冲击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全体哈工大人要增强哈工大自信,传承哈工大精神,践行哈工大规格与哈工大功夫,为早日实现“******、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百年强校目标而奋斗。王树权还就审计工作、稳定工作等做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王树权最后强调,全校上下要坚持以为指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勇毅笃行,以教代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考评卷一一答题交账、务求实效,推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任务取得新突破、呈现新气象。

周玉在报告中回顾了教代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他表示,今年上半年学校各方面工作亮点频出、成果丰硕。一是时刻对标对表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双创”工作开展。二是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十大任务和《“2511”一流学科(群)建设计划(2018-2020年)》落地,在全校集中开展“双一流”中期自评工作。三是全面启动迎接建校百年筹备工作,各项任务有条不紊向前推进。四是哈工大“八百壮士”故事引起社会热烈反响,哈工大人品牌形象再一次靠内涵赢得广泛认同。五是刘永坦院士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国开展巡讲,引领形成爱国奋斗热潮。六是对标世界一流大学本科教育,制定了《哈工大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5》。七是一校三区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形成联动效应,本科招生取得优异成绩。八是继续坚持“稳、引、培”基本策略,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引进工作,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九是学生创新创业热潮涌动、成果频出,学生创新成业成果受到李克强总理“点赞”。十是“龙江二号”学生微小卫星团队被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成为科研育人和学生科技创新典范。十一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为学校提升办学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十二是高水平学术会议、论坛火爆校园,推动学校国际声誉不断向上向好。

对于学校下一步工作,周玉强调,要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节点,抓住建校百年契机,认真总结办学传统,凝练精神文化,厚植优势特色,谋划好下一个百年。一是要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哈工大百年发展历程,把主题教育抓实抓细抓好,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实绩检验主题教育的良好成效。二是要完善大学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活力,释放能量。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要进一步落实大学章程,通过政治与业务的统一联动,探索党委领导下的行政与学术交融联动的治理体系。要继续转变观念,持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完善长聘、准聘制度,用好PI制度试验区经验,激发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三是推动人才培养向多元融合方向发展。要将《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5》落到实处,威海校区、深圳校区要对照制订各自的本科教育提升计划,推进教育教学机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改革,对标一流大学标杆,培育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四是要系统谋划“双一流”建设。要以清晰的目标和路径,认真谋划一流学科建设,尤其是交叉学科和理学学科建设。要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以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发展为契机,花大力气加强高端人才引进,通过以才引才、以才聚才,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五是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平台。要抓住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利用好大科学工程平台,打破学科之间的行政壁垒,推进交叉研究中心建设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要总结推广黄志伟教授团队经验,打造更多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六是要加强国际化建设,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上新台阶。要在总结过去广交与深交经验基础上,推出新规划、新策略、新举措。要通过一校三区联动,继续发挥对俄合作优势特色,同时开创欧美合作新局面。七是要优化资源配置,争取增量,盘活存量。要充分利用工大智谷建设、中俄联合校园建设、大科学工程区域规划等重要机遇,为学校发展提供更多办学资源。八是要加快推进建校百年筹备工作。一校三区要密切联动,以内涵式建设路径落实好迎接建校百年各项任务。威海校区、深圳校区要利用建校百年的机会,深刻领会、传承哈工大历史传统和文化精神,切实将哈工大精神转化为全体哈工大人的文化基因和行动指南。九是要进一步完善“一校三区”发展格局。一校三区都要根据目前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认真对标自己的发展规划。要结合黑龙江自贸区、山东自贸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威海校区、深圳校区要紧紧依托校本部,与校本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威海校区要紧紧抓住工信部、山东省、威海市三方持续共建的重要契机,彰显学科特色,在船海特色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深圳校区要紧紧抓住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宝贵契机,尽快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传承哈工大功夫,培育一流创新人才。十是要进一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作风,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提高师生满意度。

周玉最后强调,希望一校三区全体哈工大人要坚守初心使命,开启新的征程,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迎接哈工大建校百年。

会上,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熊四皓传达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精神,通报我校主题教育方案初步打算。常务副校长韩杰才就迎接国家审计署全面审计工作和学校迎接建校百年筹备工作作专题报告。副校长丁雪梅通报“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情况,部署“双一流”建设下一步重点任务。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利民传达工业和信息化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

在分组讨论中,与会人员围绕校长工作报告和各专题报告展开了热烈讨论,认为听了报告既深受鼓舞,也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表示,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落实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敢作敢为、敢于担当的勇气,着力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难题;要进一步加强“双一流”建设,对标要求,寻找差距,强化交叉,通过有效措施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围绕学科重大方向,继续推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打造资源共享、面向前沿的交叉研究平台,助推高水平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发展;要抓住建校百年重要契机,深入总结办学特色优势,凝练文化精神传统,建立校友工作长效机制,向世界全面展示哈工大办学实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一校三区要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通过各个领域的有效联动、优势互补,凝聚力量,实现一校三区整体水平提升。大家还就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信息化建设、校园建设等建言献策。

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直属企业党政正职领导人员,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教师代表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以大学章程为核心形成了哪些制度

以大学章程为核心形成了哪些制度

以制订学校章程为抓手,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学校以大学章程建设为抓手,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逐步构建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体现公安院校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衔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英文名称: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

第五条公安大学的办学地点:

(一)木樨地校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二)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第六条公安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公安行业的综合性大学,在全国公安院校中公安学科专业最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完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公安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公安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公安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专业及专业方向:治安学、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数据警务技术。

(二)非公安专业:法学。

第十一条公安大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各省级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首都机场公安局、国家移民管理机构等垂直管理部门,商请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审批核定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服务面向、历年生源状况等因素,统筹编制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和面向垂直管理部门入警就业的分省(区、市)招生计划,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重点向实战急需和新兴前沿公安专业倾斜,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二条公安大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人才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

第十三条公安大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公安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四条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五条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六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_)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九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六章报考法学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报考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六)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一条报考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安大学所有专业录取,在未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法学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安排在本科批次进行。

第二十三条公安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二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公安大学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款规定一致。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第二十五条公安大学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第二十六条公安大学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在天津、河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四川等9个省(区、市)其外语成绩须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国家专项计划除外);在其他22个省(区、市)其外语成绩须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其外语成绩须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公安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市)的录取规则为: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有关规定和学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九条公安大学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章入学复查

第三十条公安大学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公安大学在法学专业学生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一条公安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首都机场公安局就业的,限报考首都机场公安局职位;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就业的,限报考移民管理机构职位。

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相应铁路公安机关;面向首都机场公安局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首都机场公安局;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相应移民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法学专业学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公安大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治安学、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法学等1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等6个专业46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年。

第三十五条公安大学本科生学习地点:

(一)一年级本科新生一律在团河校区学习。

(二)二年级至四年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根据校区资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十六条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

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入公安专业学习,不着警服,统一着制式服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安大学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种类丰富的校内奖学金,单项最高奖金为10000元。

第三十八条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校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3903056,电子信箱:jijian@ppsuc.edu.cn。

第三十九条公安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38;

(二)咨询电话:(010)83903097;

(三)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haoban@ppsuc.edu.cn;

(四)招生办公室网址:;

(五)学校网址:,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第四十条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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